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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运管联手整治驾培市场 让不合格驾校出局

[日期:2011-12-08]   来源:郑州驾校网  作者:郑州驾校网   阅读:16[字体: ]

 发布时间:2011-12-07 09:23:04 来源:九江新闻网

    交警运管联手整治驾培市场,剔除“马路杀手”温床——

      让不合格驾校出局

        为了剔除孕育“马路杀手”的温床,我市公安交警与交通运管两部门联手出狠招整治驾培市场,坚决将不合格的驾校清理出局。12月1日,已对11家驾校暂停了培训和考试资格;从2012年1月1日起,全市驾校将全面启用学时记录系统,有效遏制一些驾校只关注经济效益而不注重培训过程和培训质量的怪状,杜绝“黑驾校”搅浑驾培市场的乱局。

        严格验收,驾校合格率低得吓人

        日前,市交警支队和道路运输管理局对全市的驾校进行了全面综合验收,一是验收训练场地是否合格;二是对教练车产权的认定,严防挂靠现象;三是对教学设施、设备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验收;四是对教练员的资格及数量进行核查,是否符合一辆教练车配备一名教练员的要求。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联合验收组聘请了专业测量单位用先进的仪器对驾培场地进行测量,避免验收过程中的“人情风”;为了利于监督,市驾培协会派遣成员全程随行。

        检查结果出来,令人感到非常震惊:全市45家(市区20家,县区25家)驾校竟然只有12家合格,合格率只有26%;其他驾校均存在或大或小的问题,有的驾校培训场地犹如“豆腐块”,明显不符合要求;有的驾校培训场地为敞开式,不符合安全规范;有的驾校10辆教练车只有三四名教练员。不少驾校建成之后,便没有新增投入,培训场地杂草丛生,设施简陋,数根杆子,两三辆车,培训过程中则敷衍了事,对学员的培训时间明显不足,难以为社会培训出合格的驾驶员。

        统一标准,视验收情况处理到位

        按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管理规定,一级驾校教练车单车训练使用面积要求为408平方米,二、三级驾校教练车单车训练使用面积要求为438平方米,每辆教练车必须配备一名教练员。新增教练车必须使用新车,统一标识,新增车的数量必须与场地面积相适应,并符合相关规定。驾校资质与对应的场地面积、车辆及学员数量均有着严格要求。

        针对验收结果,联合检查组经过反复研究,出台了统一的处理标准:对无训练场地的驾校吊销经营许可,保留重新审批权一年;对场地总面积、车辆不达标的驾校予以降级处理,原为一级的降为二级,原为二级的降为三级,原为三级的停业整改一个月;对场地在建的驾校,验收前停业整改;教练员、教学设备不达标的驾校限时整改一个月。

        在同一处理标准面前,9家驾校被降级,13家驾校被责令限时整改,10家驾校被要求停业整改,1家驾校被吊销经营许可。从12月1日起,限时整改的驾校,如在一个月内整改不到位则停业整改,交警部门将停止受理其考试申请;停业整改的驾校暂停培训和考试,待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正常业务。

        科学监管,培训不达标无法考试

        为了严格执行驾驶员培训规定,打击非法经营“黑驾校”,整治驾校校外设点和挂靠培训,规范驾校经营行为,防止请人代考,保证驾校让学员有足够的培训时间,我市正在组织驾校安装学时记录系统,一车一台培训记录仪,一校一台指纹仪,每名学员每天须输入指纹四次,预计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根据相关规定,每名学员共需接受86个小时培训(含理论培训)。每辆小车每月培训、考试数量额度为6-8人,每辆大车每月培训、考试数量额度为8-10人,并且必须严格控制在训练场地内培训。

        学时记录系统全面启用后,运管部门将严格按照记录结果审查驾校对学员的培训过程是否符合要求。驾校向交警部门申请考试时,必须提供交通运输部规定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在严格查验经运管部门审核签章和签署意见的培训记录后,交警考验中心才会受理报考申请,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市车管所负责人介绍,我市通过对驾驶员考试进行了一段时期的整顿,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科目一考试目前已实现全覆盖监控,非常规范;科目二考试实现红外线评判;科目三考试也准备安装自动评判系统(俗称“路考仪”)。科技助考,规范、透明、公正,可以大力提升考试质量,促使驾校主动提高培训质量,尽可能减少“马路杀手”滋生的土壤,考出让群众放心的驾驶员。(记者 陈修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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